本须知依据国家《行政许可法》、《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衔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和具体本须知依据国家《行政许可法》、《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 Posted at 2008-03-13 09:42:19 by views(0)
项目名称:从业会计人员资格证书 许可依据: 1、《会计法》第38条 2、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 3、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会字[2005]30号) 申请程序: 1、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 Posted at 2008-03-13 09:31:58 by views(0)
根据省财政厅《浙江省从业会计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般每2年年检1次,持证人员应以发证之月或上一次年检之月为基点算起,在满2年时的同一月主动到管辖的会计从业证管理部门办理年检,不得逾期。市直会计从业证年检由市政府审批服务中心财政... Posted at 2008-03-13 09:23:44 by views(0)
一、申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德;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 Posted at 2008-03-13 09:08:35 by views(0)
变更登记 持证人员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档案信息变更: ( 一)办理变更应提供的资料: 1、填写的会计人员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相关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有效证明等。... Posted at 2008-03-13 09:00:31 by views(0)
调转登记 ( 一)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包括外地会计人员来本市从事会计工作需办理的调入手续和本市会计人员赴外地从事会计工作需办理的调出手续。 1、外地会计人员来本市从事会计... Posted at 2008-03-13 08:54:25 by views(0)
注册登记 ( 二)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一)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天内,进行注册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到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 Posted at 2008-03-13 08:47:53 by views(0)
三县由当地县珠算协会组织签定。联系电话: 德清县:8280270; 长兴县:6031562; 安吉县:5023212。 湖州市珠算等级签定由湖州市珠算协会组织签定;电话:2150070; 湖州市财政局... Posted at 2008-03-13 08:42:45 by views(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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