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CPA考试审计第二十章(三)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以下简称丙方)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元。根据贵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元。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后,股东仍然是××、××、××。
二、减资规定
根据××协议、××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贵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减资××元、乙方减资××元。公司按每股人民币××元,以货币方式分别归还甲方人民币××元、乙方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同时分别减少股本人民币××元,资本公积人民币××元。变更后贵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减少甲方、乙方的出资合计人民币××元,实际归还甲方、乙方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一)贵公司于××年×月×日以货币资金归还甲方出资人民币××元。
(二)贵公司于××年×月×日以货币资金归还乙方出资人民币××元。
[具体说明贵公司有关减资的会计处理情况]
(三)贵公司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元,比申请变更前减少人民币××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变更后甲方出资为人民币××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为人民币××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丙方出资为人民币××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以××年×月×日已审计会计报表为基准,贵公司减资后的净资产为人民币××元,其中股本××元,资本公积××元、盈余公积××元、未分配利润××元。
四、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
[说明公司对变更前业已存在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以及履行《公司法》第178条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的有关情况]
五、其他事项
免费注册中华会计网校 |
<< 上一篇:2008年CPA考试审计第二十章(二)
下一篇:2008年CPA考试审计第二十一章 >>
查看所有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