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CPA考试审计第十六章
(8)被审计单位将回购的本单位股票予以注销、用于奖励职工或转让,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9)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和损失是否进行了正确的会计处理。
(10)对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应取得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会议纪要和政府批文等,检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检查资本公积各项目,考虑对所得税的影响。
5.记录资本公积中不能转增资本的项目。
6.确定资本公积的列报是否恰当。
三、盈余公积的审计
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是具有特定用途的留存收益,主要用于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也可以按规定用于分配股利。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一)盈余公积的审计目标
盈余公积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盈余公积是否存在;确定被审计单位所有应当记录的盈余公积是否均已记录,盈余公积的增减变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确定盈余公积是否以恰当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是否已恰当记录;确定盈余公积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盈余公积的实质性程序
盈余公积的实质性程序通常包括:
1.取得或编制盈余公积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2.收集与盈余公积变动有关的董事会会议纪要、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政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复等文件资料,进行审阅,并更新永久性档案。
3.对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发生额逐项审查至原始凭证:
(1)审查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计提顺序、计提基数、计提比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审查盈余公积的减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取得董事会会议纪要、股东(大)会决议,予以核实,检查有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如系外商投资企业,应对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的发生额逐项审查至原始凭证。
5.如系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应对利润归还投资的发生额审查至原始凭证,并与“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科目的发生金额核对。
6.确定盈余公积的列报是否恰当。
四、未分配利润的审计
未分配利润是指未作分配的净利润,即这部分利润没有分配给投资者,也未指定用途。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当年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后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再扣除向所有者分配的利润后的结余额,是企业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它是企业历年积存的利润分配后的余额,也是所有者权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未分配利润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核算,其年末余额反映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一)未分配利润的审计目标
未分配利润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未分配利润是否存在;确定被审计单位所有应当记录的未分配利润是否均已记录,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确定未分配利润是否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是否已恰当记录;确定未分配利润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未分配利润的实质性程序
未分配利润的实质性程序通常包括:
1.获取或编制利润分配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与报表数、总账数及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未分配利润期初数与上期审定数是否相符,涉及损益的上期审计调整是否正确入账。
3.收集和检查与利润分配有关的董事会会议纪要、股东(大)会决议、政府部门批文及有关合同、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资料更新永久性档案。对照有关规定确认利润分配的合法性。检查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所制订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是否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注意当境内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可供分配利润不同时,被审计单位进行利润分配的基数是否正确?
4.检查本期未分配利润变动除净利润转人以外的全部相关凭证,结合所获取的文件资料,确定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了解本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如果已超过弥补期限,且已因为抵扣亏损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当进行调整。
6.结合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审计检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内容是否真实、合理,注意对以前年度所得税的影响。对重大调整事项应逐项核实其发生原因、依据和有关资料、复核数据的正确性。
7.确定未分配利润的列报是否恰当。
五、应付股利审计
(一)应付股利的审计目标
应付股利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应付股利是否存在;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应付股利是否均已记录;确定记录的应付股利是否为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现时义务;确定应付股利是否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是否已恰当记录;确定应付股利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应付股利的实质性程序
应付股利的实质性程序通常包括:
1.获取或编制应付股利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审阅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中有关股利的规定,了解股利分配标准和发放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法定程序批准。若被审计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拟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注意是否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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