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CPA考试审计第十五章
正确,与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
(1)对大额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追查至相关的购货合同及购货发票,复核采购成本的正确性,并抽查期后入库情况,必要时发函询证;
(2)检查期末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核对有关凭证,查看是否存在不属于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核算的交易或事项;
(3)检查月末转入原材料等科目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检查材料采购是否存在长期挂账事项,如有,应查明原因,必要时提出建议调整。 4.查阅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增减变动的有关账簿记录和收料报告单等资料,检查有无跨期现象,如有,则应作出记录,必要时作调整。
5.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审核材料采购账项有关材料成本差异发生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6.检查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原材料的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原材料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必要时,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1)针对已识别需要运用分析程序的有关项目,并基于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通过进行以下比较,同时考虑有关数据间关系的影响,以建立注册会计师有关数据的期望值:
①比较当年度及以前年度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百分比的变动,并对异常情况作出解释;
②比较原材料的实际用量与预算用量的差异,并分析其合理性;
③核对仓库记录的原材料领用量与生产部门记录的原材料领用量是否相符,并对异常情况作出解释;
④根据标准单耗指标,将原材料收发存情况与投入产出结合比较,以分析本期原材料领用、消耗、结存的合理性;
(2)确定可接受的差异额;
(3)将实际的情况与期望值相比较,识别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差异;
(4)如果其差额超过可接受的差异额,调查并获取充分的解释和恰当的佐证审计证据(例如:通过检查相关的凭证);
(5)评估分析程序的测试结果。
3.实施存货监盘程序。选取代表性样本,抽查原材料明细账的数量与盘点记录的原材料数量是否一致,以确定原材料明细账的数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从原材料明细账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与盘点报告(记录)的数量核对;
(2)从盘点报告(记录)中抽取有代表性的样本,与原材料明细账的数量核对。
4.原材料计价方法的测试:
(1)检查原材料的计价方法前后期是否一致;
(2)检查原材料的入账基础和计价方法是否正确,自原材料明细表中选取适量品种:
①以实际成本计价时,将其单位成本与购货发票核对,并确认原材料成本中不包含增值税;
②以计划成本计价时,将其单位成本与材料成本差异明细账及购货发票核对。同时关注被审计单位计划成本制定的合理性;
③检查进口原材料的外币折算是否正确,检查相关的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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